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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工厂转到另一个工厂,只有工资条唯一的证据,工龄如何计算

合同纠纷
2019-02-19 23:00: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从一个工厂转到另一个工厂,只有工资条唯一的证据,工龄累积计算
  • 工资,包括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
    底薪: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后,由用人单位每月每期固定支付劳动者报酬金额。
    佣金:是售货员、推销员、地产经纪、旅行社导游等,按其个别员工的营业额,多劳多得的。
    津贴:包括交通津贴、房租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等。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 如果你去劳动争议仲裁那么需要准备你在单位工作过的相关证明,身份证明。
    工资条如果有最好也带着,不过在庭审过程中这些证据主要都是单位提供的,在劳动争议仲裁当中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
    如果拖欠工资的事实很清楚,你也可以支付前往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个应该会比较快!但是保险的问题还是要先经过仲裁。
    仲裁申请书比较简单,你自己就可以写,如果是在有困难,你可以问下仲裁部门的人,简单一说你就应该会的。
    双倍工资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要向你支付两倍工资,你可以算一下是多少个月。这个规定从08年1月1日后开始有效。
  •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1] )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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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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