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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是15年病史的精神病人,父母己去世,(母亲是精神病患者,前前去世),未婚,前后住院十几次,每次治疗好出去打工,不按时吃药导致又住院!这次住院期间我陆续收到几个借款平台打来电话说他通过网贷的形式借了款,请问他的借款有效吗?(应该是住院前一两个月发生的借款帐务)请问偿还的债务由我承担吗?(苦不堪言)

债权债务
2019-05-15 06:53: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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