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和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的协调下签了一份协议,如今协议规定的支付工资的日期到了,单位未支付工资。我可以去劳动仲裁继续投诉他们要并要求赔偿嘛?

其它综合
2019-02-17 12:30: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按期支付 您可以凭协议直接去法院起诉。
  • 一,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只要要求11个月的,2011年8月23入职,现在可以要求的是:2011年11月开始的至2012年8月23日的双倍工资,合计:9个月的双倍。
    二、裁决补交社会保险是合理请求,但是仲裁无法裁决,这个的要去劳动监察投诉处理才行。
    三、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共3个月是合理的。
    四、裁决未提前30天通知的代通知金是合理的。
  • 劳动仲裁计算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越高,计算赔偿金的金额就越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