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去世了,我们1989年结婚,婚后分了他三亩地,后了生了孩子,我们娘俩分了6亩地,我经营了20年了,这次确权大队确给小孩爷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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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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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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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