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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保安公司是负责一个旅游景区的治安的,一天十二小时,一个月休息四天,然后甲方觉得办公室需要一个前台,以及公司整天巡逻,甲方给公司下的单是五个人(一个前台,一个早班一个午班和一个夜班以及一个顶休的人员。)合同是一天八个小时,周末双休,但是公司只安排了四个人,一个前台一个白班一个夜班和一个顶休,其中白班和夜班分别工作12个小时,我担任前台工作(早上九点至中午12点,下午两点至晚上六点),但保安公司要求我得七点钟上班,晚七点下班,并且双休时间必须抽取一天去风景区上班,请问我应该服从保安公司的安排吗?还是说工作时间按甲方公司的要求进行双休以及一天八小时制?我在保安公司有劳动合同,一旦外包出去我是应该听从外包公司的安排还是保安公司的?

劳动纠纷
2018-08-31 2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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