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村道穿越省道时低速行驶通过,车身大部分已过中线,一辆皮卡高速从省道右侧车道和我的车成十字型驶来,收不住车,而后急打方向到左道欲从我后方绕过,最终撞在我的车后轮后侧面,然后又撞在路旁的的电线杆上将其撞断。后双方在当地交警队处理,受理案件交警裁决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当事人双方都认定事实并签字按了手印,处理事故交警拿着裁定书说要去盖章,二十多分钟出来后又说要重新裁定,之后裁定我负主责,对方负次责,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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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员伤亡的话就各自的车辆进去维修,找保险公司理赔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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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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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再规定期限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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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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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