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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做玉米生意,向到人借钱十万,(妻子的生意,我从来不参与)借钱我不知道,,钱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这笔债务,我要承担吗?

婚姻家庭
2019-04-03 00:07:5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要承担,你们家的事情你自己知道,法院怎么知道借的钱你没有参与?
    追问:如果能证明我没有参与生意,也能证明钱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也要承担吗?
    解答:能证明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但很难证明。你的亲属不能作证。除非你们夫妻事前有财产协议,约定婚内财产各自独立,还要公证才行。
    追问:家中唯一一套100平米的住宅是2012年继承儿子的,(儿子2010年车祸身亡,保险赔的房款)家中再无其它财产。在妻子借钱后,家中也无重大开支,日常生活费用由我工资开支,银行无存款,(法院可以查呀)这能算证明明
    追问:家中唯一一套100平米的住宅是2012年继承儿子的,(儿子2010年车祸身亡,保险赔的房款)家中再无其它财产。在妻子借钱后,家中也无重大开支,日常生活费用由我工资开支,银行无存款,(法院

    可以查呀)这能算证明吗?关于借钱一事,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我问债权人,“你给她借钱时,我在场吗?““她说'你女儿在场'”。这个法庭应该有记录。
  •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   承担债务的要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 要承担,你们家的事情你自己知道,法院怎么知道借的钱你没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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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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