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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私家车被我的一个欠钱的朋友扣押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5-10 22:44: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报警处理,或及时解决你们之间的债务问题
  • 你好!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繁多,专业性强。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减少自己的损失,依法争取最少额赔偿。你应赔偿多少与你有没有赔偿力是两回事儿,审判解决的是法律要求你要赔偿多少的问题,而不是你能赔偿多少的问题。如果现在掉以轻心,不舍得小付出(委托律师当然要支付费用)等到判决结果不利于你,即使上诉(上诉是要付先付上诉费用的)也未必能扭转。所以要积极应诉,重视起来,委托律师提供帮助。如果日后真没有钱赔偿,但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还是要背着的。受害方此行不属于恐吓,没有那么严重。换位思考,此事故中你负全责,对方找你要赔偿也是有法律依据,也是符合情理的。个人建议供参考,如有得罪,望谅解!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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