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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新玛莉面包店做的,所以休息是按自己的需求来安排休息的,我是6月18日进去做的,7月13日家公去世请了14天假,7月27号上班,后来因家公的事情家婆也病倒了,儿子准备上小学一年级了,所以因为家里的原因,就在8月28号自己写了一份辞职信并已递交给了领导,这样算不算已经辞职了?因为我家婆这几天的病好像没那么好,整个人也没那么精神,然后儿子那边没人照顾,所以申请1号和3号请假,那店长不批,还说安排了你上班不上就当你是旷工,这才是1号,1个月有4天休息,他这样做法是不是可以告他

劳动纠纷
2018-10-22 20:53: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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