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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股市不好,没有什么钱可赚。实体经济也没有那么好,前两天得到了消息说是放民间高利贷的利息很高。能够赚不少的钱,我也打算做一下高利贷这个行当。但是对这个不太了解,特别利息方面。请问民间放高利贷,一般来说利息是多少?

债权债务
2019-01-08 05:12:5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民间放高利贷一般来说利息是多少的问题,高利贷的标准利息是否超过36%为标准,即利息超过36%就是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般不超过年利率24%,也有通过变通方式多收的。但民间借贷风险很大,万一借款方破产,比较麻烦。
  • 年利率超过24%不受法律保护
  • 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属于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2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 单纯放贷不会抓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也就是说,高利贷的利率依个人交易而定,但是都超过了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不构成高利贷行为。
    高利贷的利高、利滚利导致债务人往往借几百元钱就要还几万之多,违反了风序良俗和社会道德,甚至有人专门从事高利贷事业,严重侵犯他人权益。因此我国法律不保护高利贷,这一点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就有体现:“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你好,一、一分利即1%的月利率,年化利率12%
    二、每月还款888.49元,总支付利息661.85元
    三、等额本息月供计算公式:〔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四、如果是按日算的滚息,公式是:贷款本金*(1+贷款利率)的n次方,N为天数
    五、一天利息为10000*(1+1%)=100,两天利息201,第三天303。。。30天利息3478元,只是利息,实际还款要加上本金,未还清的,在民间借贷中继续滚息
  • 你好,符合法律规定,收法律保护。
  • 你好,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是无效的,超过24%的部分对方仍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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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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