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起诉我老婆重婚,因为我和我老婆确实是隐婚了,我们两个只领了证,没有对外面宣布,但是我觉得我们这已经是法律认可的婚姻了,结果她和别人去办了酒席,和别人结婚了。想知道重婚罪是自诉还是公诉案件?有人能告诉我吗?

婚姻家庭
2018-12-07 20:13:1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重婚罪是自诉还是公诉案件的问题,重婚罪是属于自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及六机关《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246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260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270条规定的)。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第一款)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252条)

    4、重婚案(《刑法》第258条)

    5、遗弃案(《刑法》第261条)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对被告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重婚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戚朋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 重婚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行为,对因重婚引起的离婚纠纷的处理,首先要维护一夫一妻制原则,然后根据重婚的不同原因区别对待。而因重婚而引起的离婚,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应当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对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首先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对前婚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依法追究重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2)因反抗包办、买卖婚姻外逃与人重婚,重婚一方提出离婚的,对重婚一方可以不按重婚罪论处,但必须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重婚一方坚决要求与原配偶离婚的,应先解除其重婚关系,再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各方面工作,调解或判决离婚。(3)因自然灾害或被人拐卖而重婚的妇女,一般不按重婚罪论处,女方要求离婚的,原则上应维护原婚姻关系,如果原来夫妻感情不好,女方坚持离婚,或重婚多年与后夫感情较好又生育子女的,可以说服原夫,调解或判决离婚。(4)重婚一方起诉要求与原配偶离婚,对方控告原告一方犯有重婚罪的,首先处理重婚问题。经过刑事审判,给予重婚者以刑事制裁并解除非法重婚关系后。重婚一方仍然坚持与原配偶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的,可着重调解和好或者不准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应当在做好原配偶的思想工作的基础上,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因重婚而引起的离婚,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应当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对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你好,重婚罪是公诉和自诉相交叉的案件,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管辖
      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