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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上面有一个员工,在工地上面干活的时候,从楼上摔了下来,当场就死亡了,现在那公司打算要跟他的家属签订一个,员工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这些赔偿的协议,请问一下应该怎么计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劳动纠纷
2019-05-23 13:33: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什么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问题,
    1、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2、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 工伤赔偿的抚恤金计算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所谓正常死亡,是因病死亡,因病死亡和因工死亡是不同的死亡待遇标准,工亡职工近亲属享受了因工死亡待遇,不可以在享受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待遇!为何不能享受,很简单的道理,因工死亡不是因病死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你好,抚恤金依照有关规定是由国家机关或者相应的单位发放给死者的直系亲属或者受死者抚养的亲属以及伤残职工的费用。丧葬费是指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支付给受害人亲属的安葬受害人所支出的丧葬费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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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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