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外公从小就学医,她成为一名医生也有很多年,她也就这了,大大小小的人,现在他想要救助更多的人,于是他就想自己开一家药店,他对这方面不了解,他想问一下医疗机构名称规范是怎么样的呢?谢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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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命名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下列名称:
(1)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
(2)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
(3)以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组成的名称。
(4)以医疗仪器、药品、医用产品命名的名称。
(5)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或者同类含义
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
(6)“女子”、“女性”、“男子”、“男性”、“男科”等词语不得作为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
(7)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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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下列名称: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以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组成的名称;以医疗仪器、药品、医用产品命名的名称;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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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需要注册请直接咨询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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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