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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以后我也工作了几十年了,现在我已经有30多年的工龄了,我在我现在的公司也工作有五六年了,我现在在我们公司工作也不是特别的开心,所以我准备要和公司解除劳务合同了,请问工龄满30年,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合同纠纷
2018-10-16 18:04: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工龄满30年劳务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解除的问题,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订立后,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设立解除合同的事项,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
  • 你好,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双倍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照一年一个月,6个月到不满1年计算1个月,6个月以下计算半个月。30年工龄就是30个月,双倍工龄工资刚好60个月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不可以,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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