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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一个闺密,我们高中毕业以后就没有读大学了,我们毕业了。以后就来到了广州这边打工,我们觉得这边的生活非常的安逸。所以我们一直都在这边工作,前两天我的闺蜜在这里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在医院住着,我想请问营养费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交通事故
2018-10-23 00:04: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
      (4)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营养费的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谢谢!
  • 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在目前审判实践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疗,法官就支持营养费,不住院治疗就基本上不考虑营养费。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
  • 你好!广州市发生交通事故,营养费计算标准为: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营养费的证据为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 您好,是在单位上班吗,有无申请工伤认定,具体的标准建议您咨询广州那边的律师
  • 营养费可以和医药费用一起主张,至于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每个地区不一样,有的法院还是按30或者50一天的标准计算,有的是按伤残等级计算一个范围,法律规定只是说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一般都是只主张,至于赔多少法院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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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