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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分公司上班,最近我们公司经营状况不是很好,准备裁员了,很倒霉我在那个裁员名单上,但是因为我们是分公司,所以我们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比总公司的标准低,我觉得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标准应该是一样的才对,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分公司裁人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和总公司所在地赔偿标准一样吗?

合同纠纷
2018-10-17 08:51: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裁员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照一年工龄发给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发放,最多可发放十二个月。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分公司裁人赔偿标准不需要按总公司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你好,如果是分公司裁员的话,那么是按照分公司的所在地的标准来进行。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你好,有经济补偿金,
  • 分公司裁员按照分公司的所在地的标准来进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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