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一下离职方面的问题。
我2010年与公司签订6年合同,2016年5月到期,但一直没有续签(双方都没提),直至现在2018年11月,期间公司在发工资(8年都没按原合同规定时间发,都拖后)和交社保。
现在公司装修,让在家里办公,效益也非常差。我想离职,是否要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才能离开,可不可以马上离开?
不在意补偿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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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续签合同,你可以要求续签。或者可以离职并主张相应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诸多法律责任,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再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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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需要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如果你想提交完辞职报告后第二天就离职吗?这方面的话 您可以自己选择离开,但需要把公司的事务交接好,如果造成损失的话,您可能还是需要负责的。 如果正常程序的话,您提交完之后过一个月可以正常离开。 您自己在考虑一下,如果有任何问题的话,您可以继续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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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在合同到到期一个月之前应当续签,没有续签双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一个月之内如果没有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的话,职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没签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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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直接离职。一直都没有缴纳社保吗?
追问:公司再缴纳社保和发工资,就是发工资不及时。
解答:主要看您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严格?如果单位管理比较宽松,是可以协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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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职并主张相应补偿,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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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