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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4年2月入职到12月一直未缴纳社保,12月后才开始缴纳,后一直要求补缴纳,一直未缴纳,针对此事已经和公司闹翻了,目前在职,我是否能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给予补偿金,2014-2017年2月一份劳动合同,2017年2月后又签订了一次合同。

劳动纠纷
2018-11-16 11:49: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建议不要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不给你补缴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你可以让我了解更多的细节,我们再考虑周全的解决办法。如果你不方便在这里透露个人隐私,可以来电联系我详谈,或者加微信让我了解你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您好,如果没有买社保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您表述的案件不是很清楚,方便的话请来电详谈,希望能够帮到您。
  • 建议不要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不给你补缴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你可以让我了解更多的细节,我们再考虑周全的解决办法。如果你不方便在这里透露个人隐私,可以来电联系我详谈,或者加微信让我了解你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您好,您可以单位拒绝缴纳社保为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合同,同时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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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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