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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是刚结婚,犹豫女方外面欠外债我把房子卖了,但是我的户口在集体单位,现在集体单位也拆迁了,当初是落在我大爷家的,现在女方户口还在前夫身上落着,我去当地派出所咨询,他们说要房产证,我现在没有了,不知道怎么办,怎么才能迁过来呢?

婚姻家庭
2018-11-20 00:04: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
  • 可以提供证明,向户口登记机关咨询具体情况。
  • 建议咨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
  • 您好建议咨询户口登记机关
  • 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们借的钱,一般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是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婚前谁借的钱,一般属于借钱人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除非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

    提示:非法之债以及虚假的债务是不用偿还的,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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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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