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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我们彼此都是二婚,我没有生育能力。对方有一孩子,我在和他结婚钱就有自己的房和车,结婚一年了,因为一点小事吵架,要离婚,她说房和车有她的一半,我想知道,她的说法对吗?如果不离,她在吵架期间偷偷把孩子的户口上在娘家,我有义务养孩子吗

民事相关
2018-11-26 11:33:5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 你好。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离婚,对方无权要求分配该婚前财产。因是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我方对对方的孩子并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
  • 房子和车子是你的个人财产。房子是否在你们结婚之后还在还贷款,请告知具体情况来为你分析。
  • 您好!房和车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孩子不是你的,应该有他亲生父母抚养,作为继父,如果你承担了抚养义务,则他将来也有义务抚养你。
  • 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你有义务抚养孩子。
  • 不同情况下的房产,分割的结果就会不同,而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购买方个人的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双方个人在婚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在婚后所产生的部分也属于个人的财产,与配偶无关,双方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如果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了自己的房产,并且在婚后擅自出售了该房产,那么另外一方无权追回该房产。
    3、如果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在婚前为两人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4、如果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婚后其配偶参与了还贷,那么离婚时拥有房产的一方应针对对方的还贷部分给予补偿。
    5、婚后夫妻双方如果用共同财产购买了其中一方父母的房改房,那么离婚后该房产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没有义务抚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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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