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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家23年,对方出轨,与他人有事实婚姻,且与对方有小孩。我和她已经分居23年,有个女儿现已成年,婚前是老父母造的平房,在女方离家后10年,我又把房子重新改造成楼房,今年刚拆迁,因为联系不上女方。所以只能已夫妻名义拆迁,现在女方回来要离婚,分房产。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我内心想法离婚可以。房子是要留给我们的女儿。不能分给她。

民事相关
2018-12-04 10:38:33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1、法条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法条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拥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一方的财产。法条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持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此外,也有属于共同共有的情况。法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拥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产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您好,一般来说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鉴于女方长期离家的事实,不存在共同生活,且老人的房产为你方婚前财产,对于婚后改造的部分,可以争取不分给女方,吴律师。
  • 你可以起诉要求离婚的,至于拆迁房产,女方跑了这么多年,已经放弃,可以不考虑的,具体情况可以联系哦我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已保障自己的权益。
  • 可以报警对方重婚罪,
  • 你好。建议我方要注意收集与保存对方出轨与他人有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与家人23年不联系的相关证据,在此情况下对方很可能构成重婚罪,我方可向公安局报案,将刑事手段作为解决民事争议的手段。因对方出轨,我方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另在财产分配上原则上虽然一人一半,但若拆迁利益是基于我方与女儿,我方可以主张对方少分,但要对方完全不分,可能不一定得到支持。建议可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
  • 你好,这种情况下请积极维权。
  • 还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来定各人的份额。
  • 请寻求法律专业人士帮助
  •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如果你老婆有拆迁份额的,可能要分给她的。
  • 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键点是你们双方的同居时间。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建立同居关系的是事实婚姻,这种婚姻关系同在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是一样的,两者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但是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需要先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再根据离婚程序办理离婚。
  • 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键点是你们双方的同居时间。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建立同居关系的是事实婚姻,这种婚姻关系同在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是一样的,两者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但是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需要先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再根据离婚程序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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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