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公司工作一年多,近期公司大规模裁员,所以考虑到现状,打算离职换份工作,在工作交接期间,被告知离职原因中要写“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这样才盖章批准。然后该发的月绩效也不发了(其他员工也是),试问这样公司做是否合法?作为员工该如何维权?

劳动纠纷
2018-12-04 11:04:24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老板拖欠你的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存在其他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
  • 你好,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违法行为,建议到劳动部门投诉
  • 你好 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
  • 违法行为,劳动部门投诉
  • 您好,您可以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劳动者维权途径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以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2、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劳动者可在自己的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在15日内既不起诉也不执行的,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举报投诉。县级劳动部门都设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6、信访。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 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经济补偿以劳动者自2008年1月1日起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如果满六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实际上,问题主要是问用人单位不发工资而维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这样做可能有不同的目的,如最近公司实在实在没有工作可做,或是逼劳动者主动离职,用人单位因此免除给予经济补偿等。按劳动合同灶的原理,这是违反该法38条第一项关于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因此,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必须给予经济补偿。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被公司辞退工资是离开时结算吗
3677
离职和辞职的区别
102275
身份证周六日可以办吗
身份证补办时间
身份证周六日可以办吗
无证驾驶加酒驾撞死人怎么处罚
酒驾处罚标准
无证驾驶加酒驾撞死人怎么处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