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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原来在一家餐饮配送公司上班,公司因不景气,让员工以轮班的形式上岗,后又让员工签署了一份所谓的临时用工协议。这个协议上没有期限,只有当时签署的日期,只有单方面的签字,而且只有一份。当时领导是说是用来应付检查的。请问这份协议是有效合同吗?现在我被公司无过错裁员,没有了工作。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补偿呢?!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2-07 14:41:1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不但要全额支付工资,还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
    3、上述要求公司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5、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 你好,是签订了2份协议吗?之前有签订劳动合同吗?有为你们买社保吗?你每天工作多长时间?后面你签订的合同肯定是无效的合同,现在用人单位要裁员,肯定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若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还有可能是要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的,你工作多长时间?具体还有哪些情节我也不清楚,这样你直接联系我,我了解你的具体情况再与你详细分析。
  • 如果您方没有签字,协议一般是对您没有约束力的。请问您有签订劳动合同吗?您无过错被裁员是可以要求适当补偿的,详情您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尽量帮您维护权利。
  • 你好,但方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公司无过错裁员,是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的 
  • 你好,单方面的签字是无效的,被无过错裁员你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作出补偿。
  • 你好,单方面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公司是有权利裁员的,但裁员是需要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况建议您来电详询,联系方式与律所地址在律师个人主页上。
  • 经济补偿以劳动者自2008年1月1日起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如果满六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实际上,问题主要是问用人单位不发工资而维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这样做可能有不同的目的,如最近公司实在实在没有工作可做,或是逼劳动者主动离职,用人单位因此免除给予经济补偿等。按劳动合同灶的原理,这是违反该法38条第一项关于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因此,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必须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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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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