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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肇事者是19岁外地人,骑电动车撞到行人,造成行人左手,左膝关节骨折韧带损伤,左手做了内固定术上的钢板,左膝关节保守治疗,交警认定对肇事者全责,行人无责。 肇事者的父母已经出了第一期的住院费手术费。钢板要一年以后才能取。在协商后续治疗费以及法律相关的赔偿费用,对方父母只同意赔5万。这种情况下是要诉讼呢,还是再协商?我就是那个行人,5万块钱我觉得太少了,因为按照法律的那个赔偿标准的话,可能都要十几二十万左右。我参照那个伤残本伤残鉴定的等级,应该是九级这样最少也是十级,这就还涉及到伤残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事故
2018-12-12 20:04:4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构成伤残了,那么是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的,残疾赔偿金=城镇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 x 赔偿年限 x 伤残系数,需要证明年龄(一般就是身份证),伤残等级。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构成伤残了,那么是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的,残疾赔偿金=城镇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 x 赔偿年限 x 伤残系数,需要证明年龄(一般就是身份证),伤残等级。
  • 您好!建议固定证据,及时起诉。
  • 协商解决不了的,可诉讼解决纠纷。。、、。。
    追问:我现在的顾虑就是诉讼的话,到时候判下来,对方不执行呢?对方不是本地人,这个月就要回内地了。起诉的话也只是起诉他本人,他父母是不是没有义务要为他赔偿?他本人才19岁,才刚工作,可能没有存款,也没有房产。
    解答:拿到判决书是第一位的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构成伤残了,那么是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的,残疾赔偿金=城镇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 x 赔偿年限 x 伤残系数,需要证明年龄(一般就是身份证),伤残等级。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构成伤残了,那么是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的,残疾赔偿金=城镇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 x 赔偿年限 x 伤残系数,需要证明年龄(一般就是身份证),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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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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