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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一个朋友,他能跟我签订了一个质押合同,快说把他家里面的房子,还有房子里面的那些比较值钱的家具都只拿给我,因为他想要跟我借钱了,套房子,我想要请问一下律师什么是质押权?质押权具体有哪些效率呢?能不能给我解答一下呢

其它综合
2018-12-30 14:16:5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质权,亦称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 你好,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是指债是在担保人能力范围内对于自己所占有的可以自由支配并使用的权利进行出让,并签订合同以获得贷款。需要注意的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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