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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本年度1月19日晚,当人行通道是绿灯时我走斑马线,被当事人撞倒(电三轮),交警判对方全责,事后(120送医,送医经检查未骨折,但浑身肌肉疼痛,现尚在医疗之中),现我要求对方理赔,但对方回避(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理赔方面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1-25 17:05: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 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 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事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件 可不予以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 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时若有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调解中途退离的 视为调解一次) 调解达成协议的 双方签定调解书 调解达不成协议的 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 当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
  • 出院后委托律师起诉他即可
  • 你好,如你所述安心治疗,保管好与事故相关的材料;与对方协商好相关的赔偿额,若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 你好,依据交警的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或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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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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