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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婚后我爸付首付买的房子,离婚房子怎么判

民事相关
2019-03-16 05:53: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规定,如果房屋登记在支付方子女名下,则该部分出资属于对该子女的赠与,离婚房产分割时应剔除该部分出资后,但房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支付方配偶子女名下,则该部分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出资不另行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父亲买房出资是没明确说是赠与你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可来电详谈。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离婚财产分割争议可联系律师
  • 您好,要看房屋的产权证登记谁的名字。
  • 房子几个人的名字?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首付算作借款,可以向对方主张返还。
  • 因为是婚后,在你爸没有明确说明的情况下,你父亲的出资视为对你们夫妻两人共同的赠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登记你个人名字,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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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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