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请问一下,我爸在一间工厂里面工作了连续15年,我爸现在已经61岁了。厂里一直都没有给他交社保。我爸有厂里的厂牌,厂牌上面有公司的名称和公司的印章,还有我爸进厂的日期。厂里现在还有一批比我爸后进几年厂的老员工也还在那里,也没有给他们交社保。工资单就没有,因为现在全部是用银行卡钱进去的。请问这种情况我和厂里打官司的话我能胜诉吗?厂里还扬言说有关系在这边的司法局。请律师支招!

合同纠纷
2019-06-11 19:13: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工厂存在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员工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可电话沟通
    追问:非常感谢王律师的帮助!再请问一下王律师,我爸在工厂里面工作了15年最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呀?请问我可以找你做我的律师吗?我这边是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城。请问方便吗?
    解答:经济补偿金是按照用工时间计算,一年一个月,另外需要准备材料证明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具体可以电话沟通
  • 一般按税前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一般比例为20%左右(各地略有不同)。
    在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
  • 1、按规定,员工的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的;

      2、至于社保每月需缴纳多少钱,是根据你参保缴纳的基数多少来确定的。缴费基数假设是3000元,单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20%(600元),个人承担缴纳养老保险8%(240元)。

      3、各地的缴纳基数一般有多种档次,有一个下限和最高的上限,根据实际状况选择基数缴纳。同样,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都是按选择的缴费基数然后按不同险种的比例扣缴,方法同上。
  • 一般交社保都是通过地税银行代扣的。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登记业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岗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审核无误后,即时处理职工登记业务。

    2、比例保险费制,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3、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时,参保单位应填报《撤户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和材料来社保中心拿A号新参保登记办理,社保中心查询无欠费后,社保中心予以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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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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