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要工资时与老板发生了冲突,老板先动手打了我,我反击。之后他报警,后来听说肋骨被打断了。现咨询怎么处理或者说我有刑事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19-04-18 22:37:2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不会有刑事责任,但是具有侵权责任,医院怎么说?我是这方面的专业律师,我可以帮您分析分析,可以帮您调解也可以诉讼,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我的主页有号码或者一对一私信我,我可以给您出谋划策,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追问:法医鉴定还没出结果,派出所也说等通知处理
  • 你好,这要看你们双方的责任划分,然后进行赔偿。若无责则不赔。另外工资是可以继续索要的。请问有没有跟你打欠条?多久没有给了呢?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或仲裁。很多细节我不清楚, 你可以电联我,咨询免费,这样交流更清楚方便
    追问:没有欠条,己经4个多月了
  • 你好,这要看具体的伤情才能进行判断。
  • 你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你好,是的,具体看伤情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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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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