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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感情破裂已经回不到从前了,我有两男一女,离婚是我提出来的,以前幼稚无知以为嫁给他就能幸福的日子,但是想想是不可能的,现在三个孩子都是一手抚养大的,嫁给他十几年了,除了打我以外连老爸弟弟妹妹都打,我们的亲戚喜事黑事也跟人闹架,而且还为了一个女人打我半死,这样的男人能给我余生幸福吗?我宁愿离婚了抚养三个孩子长大成人,我是农村的我也不知道法院的层次走,我读书少又不懂法律上的事,请你们帮帮我脱离苦海吧!

民事相关
2019-02-28 16:55:2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协议离婚不成的,建议收集夫妻感情不和的相关证据,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包括:
    (1)法院调解的前置程序。
    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2)庭审:法院经调解无效,会进行庭审。庭审的程序包括:
    第一,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
    第二,原告举证、被告质证、法庭认证;
    第三,法庭归纳争议焦点;
    第四,原被告辩论;
    第五,原被告做最后陈述;
    第六,休庭、庭后宣判。
    (3)法院判决。
    法院经调解、庭审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会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依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一方有重婚、赌博、实施家暴、遗弃家庭成员、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事实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上述列举的情形,法院会要求提起诉讼一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婚外情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以证明确有其事,通过证据说明夫妻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