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第八条 工资待遇
(一)甲方每月 15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 元。
七、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当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八、竞业保密限制和培训服务约定
第十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 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协议(竞业保密限制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培训服务约定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