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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有一套房,但是房产证上是我老公的名字,房子是2010年买的,我们是2015年办的结婚证,我们离婚以后房子怎么分配?有两个孩子,一个16岁,一个18岁

民事相关
2019-04-14 06:05:2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产为共同共有,一方婚前购买归夫妻共有,一方婚前出资,婚后共同共同还贷的可以分割增值部分,律师咨询电话和微信:13922739010
    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
    注:财产分割问题十分复杂,具体如何认定和分割,请咨询律师。
    子女名字不在房产证上的就没有份额,但不同情况不同,详情可咨询律师
  • 房子是婚前购买,仍归男方个人所有,但男方要补偿你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抚养权不用争夺,孩子可以自由选择想和谁一起生活。有需要可电联咨询。
  •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房子是在你们结婚登记结婚之前取得并且登记在你丈夫的名下,因此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是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配。
  • 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房子不要分割的
  •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从目前的证据来看房子是婚前财产,除非你老公确认该房子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否则,对你不利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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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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