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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个商品房现在不想要了但开发商不同意、说首付款的发票已经下来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我也没看到单方面解约的要求。只有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付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不懂这句话什么意思。

房产纠纷
2019-03-08 11:14: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意思就是,如果你逾期30天不继续支付尾款,你要支付5%的违约金。如果你想继续履行,经对方同意也可以继续给钱。总体来说,你现在不想要这套房子了,你得支付违约金。
  • 您好,这句话的意思是解约权在开发商,但法律上你也可以解除合同,吴律师。
  • 请告知购房合同的具体内容来为你分析。
  • 可以带上合同与律师面谈,提供专业服务。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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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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