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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朋友住在一起两个月,经常吵架,因为她总是提前男友多好!总是和别的男人聊天开视频。忍不了跟她提分手。由于房子是我租的,我让她找到住的地点就搬,当晚吵架,她对我动手动脚,我没有还手,更没有干嘛,她一赌气,拿起刀把自己手划伤,很严重,我立马从床上下来把她送去医院,当地医院说太严重,需要手术,必须转去省医,当时医生就说可能要三四万,我就叫她通知她家人,可她就是不愿意,没办法我只能陪她连夜坐三个多小时火车,转院去省医,结果全部费用着了三万多,我请假照顾了她七天,每天给她倒屎倒尿,给她买吃的喂她。而我叫她给她家人说,让她家人想办法,她不愿意。我没得办法,出了一万七千多,她当时说,出来后报了就给我。可现在过去快两个月了,问她报了没,她总是找借口,说没报,而我叫她给她家人号码给我打电话去问,她也是各种借口不给。我实在没办法,想问问这些钱我可以通过法律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19-03-04 22: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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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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