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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处理原则:1,对于将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判决驳回当事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己实际居住使用房屋的,应本着尊重现状,维持稳定的原则,立足调解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权利,法律上有这种规定么,我买了个农村的房屋,不知道法律上支持么?有的说我有购买房屋的居住权和使用权?

房产纠纷
2020-01-12 19:12: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依法确认房产购买行为,收集好证据进行!
  • 兼顾附随义务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且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由合同性质、目的或交易习惯确定的附属性、 补充性义务。《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附随义务是由 诚实信用原则衍生的义务,它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时或合同终止后,互相协作、互相帮助,不侵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解释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上述规定,卖方有权拿走定金,并同时可与他人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买方有证据证明因不可抗力而未如约履行合同义务的除外。存在此种情况,卖方所拿走的定金应当返还。
  •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该条规定对合同依法成立后的法律效果——当对事人的法律约束力作出了规定。《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该条规定,对合同的生效要作了规定。上述两条规定,对合同的约束力与合同的效力(生效)进行了区分。1、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的内容合法。另外,不得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2、房屋买卖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效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为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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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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