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四川人,常年居住在青海德令哈市,今年在四川出了车祸,因为保险赔偿问题,我的律师希望我在青海居住的城市居委会提供一份我的居住证明,我让朋友帮我去办理,结果居委会说每年要收200块钱的卫生费,我要开五年的,要收我1000元,关键是去年我去办理的时候都没有让我交过,今年因为是让朋友去帮我开的,结果居委会说你开几年的居住证明,就收几年的

婚姻家庭
2019-08-06 20:57: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应当根据事实.......办理
  • 发生车祸属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划分如下:(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 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
    二、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
    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二、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
    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三、死亡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
    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四、以上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
    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二)伤残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这两个标准为2017年的,2017年的暂时还没有颁发,但数额要肯定是增长)。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24852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十级伤残就是0.1,九级伤残就是0.2,八级伤残就是0.3,七级伤残就是0.4,六级伤残就是0.5,五级伤残就是0.6,四级伤残就是0.7,三级伤残就是0.8,二级伤残就是0.9,一级伤残就是1.0。
  • 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