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这家公司做了快2年了,从2017年8月份入职到2018年11月份期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只给了500元社保补助,我要求公司给我买社保2018年12月份才签的合同,2019年才开始缴纳。现在不做了,要求公司把我16个月的社保补起来,公司不但不补,还说要起诉我,要我把之前那500元社保补助退还给公司。请问公司这样合法吗?我应该退还之前每月500补助给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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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由律师介入协商。具体事宜可来电详谈以保障您合法权益,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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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法,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委托律师处理能最大程度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你可直接来电详谈,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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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社保补贴是需要退还的,但是社保缴纳也是单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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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法不合法的,可能向劳动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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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不合法,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解决,或者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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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