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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这家公司做了快2年了,从2017年8月份入职到2018年11月份期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只给了500元社保补助,我要求公司给我买社保2018年12月份才签的合同,2019年才开始缴纳。现在不做了,要求公司把我16个月的社保补起来,公司不但不补,还说要起诉我,要我把之前那500元社保补助退还给公司。请问公司这样合法吗?我应该退还之前每月500补助给公司吗?

劳动纠纷
2019-04-29 16: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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