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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房屋二次抵押通过担保公司, 额度十万 实际到手9万左右 后期还不起房屋被法院拍卖,一抵全额结清,但是二抵这笔贷款只还了4万,担保公司解释我还不起的时候他们在还,现在2019年担保公司法院起诉追偿权还需要还10万 这样一算 到手9万,实际要还15万。这样是否合理呢 能否通过申述降低实际支付金额。

债权债务
2019-05-05 13: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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