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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因情感问题遭到对方报复故意伤害,导致脸上受伤,缝了八度线,现在特别影响个人形象,当时没有报警,只是写了一张协商协议,当时协商对方赔偿了5000元作为当时的一个治疗费用,并且承诺五个月内承担伤口后遗症,因为当事人是刚满18独自出来工作,事件发生后没有及时向家里交代,现在家里不满当初的协商结果,现在想寻求法律援助,请问当初的协商协议会影响现在要求赔偿损失金额吗,还有当初协商的金额是否是受法律承认的,是否合理呢?望解答,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4-30 13:42: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追问:当时协商协议写的是对方赔款5000元,并全责承担五个月内的后期医疗费用,五个月后不作追究。
  • 你好,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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