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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我之前在2004年时,和我前夫结婚了,然后我们买了一个房子,登记在我名下,之后我们在15年时,离婚了,然后说把那个房子给我,因为登记在我名下,我就没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之后我们又在16年复婚了,又买了第二个房子。但在18年,我们又离婚了,然后协议第一个房子归他,第二个房子归我。我想咨询15年时,物权是否发生变动?然后18年时,离婚协议上的对房屋分割是否有效?

民事相关
2019-05-07 09: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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