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我咨询的问题是,我上了意外团体险,在工厂出了事故住院治疗后,找保险公司理赔,他们的理赔资料中有个单位事故证明,因工伤在 打官司,单位不给开,我现在只有仲裁裁决书与工伤认定书,其中也具有事故证明的所有内容,在开不了单位证明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用这两样作为证明依据,提交给保险公司,有没有《证明》的法律效力?在法律上能认可吗?谢谢!

保险纠纷
2019-07-04 11:17: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可以。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追问:我的意思是用工伤认定书作为保险理赔的事故证明,有没有法律效力。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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