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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想问一下,上次我填了劳动争议调解书,今天劳动局的人给我电话,他叫我跟我的领导聊一下调动岗位的事,因为我不愿意调动,如果公司不肯赔偿我,停止调动我的岗位,我不愿意恢复岗位,希望公司赔我九年的工龄离开公司,可以吗?

合同纠纷
2019-07-27 01:16: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要随意签订任何条件协议。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备注:月工资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可以让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 你好!建议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为宜。
  •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调解委员会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劳动争议调解是我国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重要途径,建议您积极参与此工作。当然,劳动争议调解并非劳动争议纠纷法定的必经程序。如果你没调解的意愿,也可以不参加。
  •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申请调解是当事人表明自己希望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意思表示。申请调解是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限制和剥夺。amp;lt;劳动法amp;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申请人必须与劳动争议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所发生的争议在调解委员会调解范围之内,劳动部amp;lt;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amp;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amp;lt;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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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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