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撞车后我是全责,现在车修好了,他问我要修车期间的交通费,打电话说修车两个月时间,每天200元,一共是7000左右,我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这部分附带损失目前没有明确的需要肇事方赔偿的法律法规依据,但昨天把我起诉了,租用合同写的是一天460元,租了20天,实际结算共8000元,但是起诉状写的是原告因工作原因租车代步,产生租车费用29664元,(租车28800元+税金864元)诉讼请求是要我赔偿交通事故导致的租车费用29664元,赔偿原车贬值损失费及鉴定费用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8-20 1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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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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