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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容院上班,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只是口头上说试用期三个月,压工资3000块钱,要做满一年才能退还;但我家庭遇到了天翻复地的变化,让我不能继续在美容院工作,我请求老板把我所有的工资付清(包括那3000块在内),但是他说那3000块必须要做满一年才能付,但我现在家庭特别需要钱,我该怎么办?这些钱能否上诉追回?请求各位律师的意见,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7-26 15:57: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商要求拿回的或者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员工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压3000块钱工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其次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你第二月起双倍工资。最后,因为单位拖欠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你有权提起一个月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要求单位立即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 @@您好,您老板为什么不给发工资??
  • 您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试用期单位也是要缴纳社保的,您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您如果方便的话可以给我来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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