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现在是哺乳期,在商场上班,由于人数不够,店长安排上一天休息一天,从早上9:00到晚上22:00,一天得站十多个小时,中午给我1个半小时时间,来回路程都要1小时,吃奶加上吃饭来不及,请问这样安排排班合理吗?国家规定的三级劳动中,这样算是吗?

合同纠纷
2019-07-26 04:13: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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