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2017年11月底付首付签草签合同,这份合同房屋规划用途住宅住宅,目前手里复印件从银行复印的。 2017年12月17签网签合同,有拍照 2018年3月8号被通知去办理公证 2018年11月8号拿到正式合同缴纳契税 2019年7月和网签拍的照片比对,发现网签合同第五六页和签约时不同,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住。目前仅有小部分业主手上网签合同规划用途是住宅,大部分是商住 当地自然资源局出具了一份说明,报建登记表和预售证写的商住,网签备案合同写的商住,房屋所有权登记初始登记用途一栏将为住宅。 开发商出的告知函中写房屋标注为商住的意思是商品房住宅,法律性质上是住宅性质非商住性质 偷换合同我们可能证据不充分,但是商住就是公寓,而不是商品房住宅,如果是住宅网签合同就该勾住宅,而不应是商住,到手的网签合同和草签合同不一致欺诈是否成立,或者说合同无效是否成立

刑事行政
2019-08-27 11:05: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