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卖了一套郑州二手房合同上写的 乙方取得不动产证后15工作日内应配合办理抵押登记,这个取得不动产证的时间 是以什么为准的?过户时间是11.11,银行领取到证件的时间是11.19。现在买方要拖到12.06号办理,我想知道 这种情况是否违约。

房产纠纷
2019-12-02 11:53: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您好!是的,您是可以主张的。
  • 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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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