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9月份通过朋友介绍来到一家食品厂工作没有签任何合同也没有要我身份证、只是过几天问我叫什么名字让我写个名字、后来我因为工资低不想干了就去找领导说辞职、领导说想辞职要提前一个月说然后我等了一个月又去跟领导说他说没有认实什么的不让我走、我下班了跟他打电话说家里有事我一个月前就跟你说过了、然后我第2天就没有来、当时来的时候说干完这个月下个月底发工资、上个月就应该发10月份工资了12月1号才把工资表发出来、我咋天下午打电话给劳动监察局咨询一下那个人说我没有证据只能帮调解一下、过了一会劳动监察局人给我打电话说你领导说过几天就发工资、晚上的时候领导打电话告诉我说我跟他翻脸了、他也按照厂的规章制度说我自离擅自离岗位、如果过几天发工资了他们扣我一部分工资我应该怎么办、我又没有什么证据

劳动纠纷
2019-12-05 10:55:5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