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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初住了次职业病防治院做鉴定,结果诊断双耳感音神经性听力受损;可诊不能诊断职业噪声聋。隔了半年后离职了。离职做了检查,结果被告知凝似职业病告知卡;医生叫厂里要安排我去职业病防治院住院,可厂里一直不肯安排我去住院。厂里说不用住院了之前住过了,说我再住院结果也是一样。我觉得厂里这样做不合法,之前的报告不能代表我现在的身体健康状况的

劳动纠纷
2019-12-18 00:38: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可以找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 你好,职业病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
  •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对职业病认定采取“一诊断两鉴定”制度。也就是说,劳动者首先依法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不服的,可以申请首次鉴定,对首次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鉴定。再鉴定为最终鉴定。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   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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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