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右手食指尖被轧伤,鉴定结论下来了。单位不配合我去赔偿。我现辞职了。请问我能得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吗?我是18年12月入职,19年12月个人申请辞职。工作时间不到一年。伤残鉴定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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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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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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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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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本人去申请。同时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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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是否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如果没有缴纳,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该笔款项,协商不成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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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只有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到工伤理赔部门交涉,一般情况下,即使单位不配合,年底也会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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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己带着解除合同证明等手续,自己也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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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到的,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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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